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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歲半的幼兒就有公平的觀念
最近看到一個關於「公平觀念」的研究報導──

美國伊利諾大學與賓州大學針對一歲半左右的幼兒做了二項實驗。第一項實驗:有2隻長頸鹿布偶在表演完後,分別接受主持人給的禮物,第一次大人公平的把禮物分給二隻表演的長頸鹿,第二次則是只給其中一隻。

研究人員發現,當19個月大的小孩看到所有玩具都只給其中一隻長頸鹿時,有75%的幼兒都看得目瞪口呆,彷彿被眼前活生生的「不公平」訝異得不敢相信...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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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項實驗則針對21個月大的兒童,讓他們觀察2個大人是否有乖乖收好玩具,收好玩具的人會得到應有的獎賞。當兒童看到沒收拾玩具的人卻獲得與收好玩具的人同樣獎賞時,這些兒童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,幾乎已到「傻眼」的狀態。也就是說,我們一直以為人要到一定的年紀才會具有公平的觀念,但從這項實驗結果發現,1歲半的小孩已經具有公平的觀念了。

我想起另一個實驗,只是這次的對象是兩隻狗。研究人員想知道狗是否也有公平的觀念,於是他們先和兩隻狗玩握手,只要握手就可以得到香腸。他們先和第一隻狗握手,但把香腸賞給第二隻狗;接著和第二隻狗玩握手,但又把香腸賞給第二隻狗。一開始,第一隻狗會一直盯著研究人員露出不解的樣子,重複幾次以後,第一隻狗開始拒玩,甚至掉過頭去,看都不看你一眼。因此,研究人員發現狗不僅非常在乎「公平」,還會對沒有公平原則的人類,露出「我看不起你」的神情。

其實,養過貓狗的主人都知道動物對公平的要求除了食物,還包含情感,家犬在意公平待遇,並不令人驚訝。因為家犬的祖先是狼,長久以來,狼群過的是互惠的集體生活;有嚴密的社會組織和明確的行為規範,就如同人類社會一樣。

現在,讓我們一起來想想,在人類群體生活中,什麼是「公平」或「不公平」?


不公平=暴力   《公平與不公平  【精彩書摘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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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聽見有人說:「真是不公平!」、「真是沒道理!」然而,什麼才是真正的公平?大家都一樣就是公平嗎?不公平是一種暴力,當你遭受不公平待遇時,你會怎麼做?

書中以20多個環環相扣的故事為例,透過多元觀點思考「公平與不公平」。從每個人的生活經驗出發,討論社會和團體生活中發生的種種問題,讓孩子關心的範圍不再只限於個人,更能以寬廣的心去思考世界的公平正義。

 

〈大家都一樣,就是公平嗎?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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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一個叫做平等國的地方,這裡的居民都認為聖誕節是一個不公平的節日。因為有些小朋友會收到很多的禮物,有些卻只收到一、兩個;有些小朋友收到很大的禮物,有些卻只收到小小的禮物。

於是,人們決定停止這些不公平的事,投票制定了一條法律──每年的十一月,父母會收到一封信,告知他們有義務送禮物給孩子,並且規定什麼年紀應該收到什麼樣的禮物。今年,六歲到八歲男孩的禮物,是蒙面俠蘇洛的服裝和一本書,而同年齡女孩的禮物,則是扮家家酒的化妝盒和彩色筆。

這麼一來,在分配禮物的時候,便有了完全的公平。

然而八歲的東尼不喜歡變裝又討厭書本;七歲的克麗兒喜歡閱讀,但是對扮家家酒沒興趣,而且她比較喜歡用水彩筆畫畫,而不是用彩色筆。這個國家的法律盡量做到對每個人公平,這並沒有錯,但是誰還會想去平等國過聖誕節呢?這裡的法律完全不重視人們的性格、愛好與願望。在這樣的國家裡,說不定還會要求所有人都穿同樣的衣服,住同樣的房子,或是去同樣的地方渡假呢!因為這麼一來總算是完全公平了。

表面上看起來好像還不錯,只是人們越是沒有其他選擇,就越是沒有自由

即使這麼做,似乎是一個很好的想法,我們卻不能說:「大家都一樣,就是公平。」事情不是這麼簡單的。


〈那麼,怎麼辦呢?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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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都在尋找能夠幫助窮人,但又不會對其他人造成不公平的辦法。而政府、政黨與社福機構的工作,就是盡力做到公平的分配。

洪德先生有一份好工作。每年他都要繳稅。每一次當他準備寄支票繳稅的時候,就會開始抱怨:「真不甘心把這筆錢給政府,我寧願用這些錢買禮物給我的孩子和老婆,也買一支新的手錶給我自己。」

是的,法律要求洪德先生,不要把全部的錢都留給自己和家人,他應該要拿出一些錢來幫助其他人。

政府有了稅收,就可以為孩子蓋學校,付錢給老師;可以蓋醫院,讓所有的人都能去看病;也可以興建道路,讓所有的人能夠開車通行;可以讓貧窮的小朋友有便宜的營養午餐;或是發放失業救濟金給找不到工作的人…

洪德先生有一份工作,他賺了錢就必須繳稅,這就是法律。制定法律的目的,就是為了要重新分配資源,讓一切更公平。

一般來說,法律的用途就是建立公平。


〈有時候,法律造成不公平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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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九六○年六月十五日,在一個遙遠的國家。穆沙和彼得兩人正在街上踢足球。彼得的爸爸來了,叫他去一個離家不遠的新公園玩,他聽說那裡有蹺蹺板和很大的溜滑梯。

彼得很開心,他叫穆沙一起去,他們兩個都很想玩蹺蹺板,而且可以在那裡繼續足球比賽。「不可能的!」彼得的爸爸說,「穆沙不可以一起去,因為那個公園禁止黑人進入,你們改天再繼續比賽好了。」彼得在心裡嘀嘀咕咕,但是他無能為力,這就是法律。

這個國家,法律規定黑皮膚的人沒有權利去白種人的公園,不能住在高級住宅區,不能念最好的學校,不能坐某些公車,也不能和白種人有一樣的工作,也沒有選舉投票等權利。

然而,我們很容易就可以猜到,制定這些法律的人…就是白皮膚的人。

有些國家的法律,規定女人沒有權利開車,不能獨自上街,也不能自己決定結婚的對象。

然而,我們很容易就可以猜到,制定這些法律的人…就是男人。

世界上有些法律存在著不公平,它們並不是平等的對待每一個人。

公正的法律必然是全世界普遍的法則,也就是對所有人都是公平的。


〈今天,全部變身!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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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我們用巫婆的魔杖點一下,讓所有白皮膚的人都變成了黑皮膚,他們一定會大聲抗議穆沙國家的法律。如果全部的男人都變成了女人,他們一定會馬上改變某些國家的法,這時候他們才能體會到,有些法律真的很不公平。

想像一下,每一個人都有可能變成其他人,這樣才能制定出公平的法律。

想像一下,在未來的每個人都有可能變成女人、男人、小孩、黑人、白人,黃種人、猶太教徒、基督徒、回教徒、任何宗教的信徒、有錢人、窮人、殘障人士,或是從事任何職業,罹患任何疾病的人…

因此,要達到公平的理想,就是從我們投票選出制定法律的人開始。最重要的是,這些被選出來的人,不會只想到自己、他們的家人、朋友、鄰居或同事…而是想到所有的人。
 

 

延伸閱讀
《哲學種子》作家布莉姬‧拉貝 Brigitte Labbé 座談會全記錄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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